爱东营讯 1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同志介绍了相关情况。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为加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出台了《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八章四十二条,主要特点是坚持权责分明,突出可操作性;坚持源头减量,突出导向性;坚持力求实效,突出群众性;坚持宣传教育,突出长效性。
据了解,制定《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2024年立法计划公布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组建了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立法项目组,落实“专班制推进、项目化运作、清单式落实”工作机制,全力推动立法工作高效开展。5月,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法规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先后进行了两次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审议意见开展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工作,条例于10月29日,经东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在法规起草、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起草环节加强进程跟踪,将重大问题解决在前端;审议环节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体作用和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作用,确保法规质量。立法过程中,工作专班及项目组全程统筹法规草案修改工作,组织研讨、改稿40余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条例制定过程中,多次开展考察调研,紧扣东营实际,加强制度设计,增强条例的科学性、实用性,为条例落地落实奠定基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大限度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共征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立法顾问、市民群众等意见建议270余条。注重借助“外脑”力量,委托山东政法学院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参与立法评估、修改、论证等工作,邀请湿地城市建设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和从事中小学生教育科学研究的立法顾问全程参与立法调研、审议、修改,提高条例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记者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