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核发全区首本医养结合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爱东营讯 近日,垦利区行政审批局为垦利区和谐中医医院核发变更后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这是垦利区首家民办非企业医疗机构设置养老服务的机构。

近年来,垦利区不断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视角,多措并举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设置“一件事集成办”窗口,统一受理医养结合机构“一件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区分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梳理不同的极简模板,列明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为申请人提供准确、详细的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针对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大大简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无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无需另行法人登记,直接办理章程核准、修改业务范围,并根据修改后的章程在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做好与业务主管单位和养老服务监管单位的衔接。医疗机构设置养老机构过程中,加强部门协调对接,在征求民政部门、卫健部门意见后,直接登记。办理完成后,及时推送至业务主管理单位,做好审管联动,确保监管与审批的无缝衔接。

     (记者 李玲)

责任编辑:李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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