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我市召开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2月21日,市委宣传部召开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早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国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孙早军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东营经济的最大特色。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沃土,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去年我们有11家企业入围中国企业500强,15家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8家企业入围山东民营企业100强,均居全省首位。最好的营商环境就是法治环境,全市政法机关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强化执法司法服务理念,打出一系列安商护企“组合拳”“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全科警长、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执法司法“直通车”等做法创出了经验,有力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月18日全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20日全市2023年度综合表彰暨高质量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大会相继召开,释放出省市深化大开放、拓展大招商、加快大发展的强烈信号,这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法治营商环境,结合政法机关职能,我们集中制定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今天正式公开发布。接下来,我们将以落实这些措施为抓手,引导推动政法机关更加有力有效地爱企、护企、助企,全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优化司法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家进法院”“百万警进千万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大走访大调研等活动,落实园区法官工作站、“项目警长”“全科警长”等措施,及时收集企业法治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持续规范涉企执法,全面抓好“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推广应用,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以公开透明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立柔性执法司法清单管理制度,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关停等影响民企生存发展的措施,让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政法机关协同联动,对涉及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快速受理、快速侦查、快速破结,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深化平安建设,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加强企业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安企护企”大巡防,完善矛盾纠纷警企联调机制,提高广大民营企业安全感。坚持以“打”护企、以“防”安企,依法严惩破坏经济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欺行霸市、阻挠施工等妨碍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不断改善企业发展环境。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护企良好氛围。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政法干警专业优势,聚焦知识产权、金融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易引发法律风险的重点领域,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结合涉民营企业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提升民营企业防控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经营的能力水平。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运用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平台载体,提高普法宣传的感染力和社会各界的知晓度。

  赵海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中国式现代化所向、高质量发展所需,深刻把握公安机关在支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聚力亲企、助企、安企、护企,以护航安全发展的实际行动全力打造稳定、有序、优质的营商环境。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建立“项目警长”机制,制定出台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累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089起,整改安全隐患964处,破获侵企案件228起,追赃挽损2.1亿余元。研究制定《东营市公安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民营企业上门办、线上办、加急办、延时办2.7万次;利用视频连线为远在新疆、湖北等地的企业车辆提供“远程帮办”306次,减少往返里程10万余公里,节省成本150余万元。

  这次我们出台的十条措施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的有力行动,是针对民营企业实际需求研究制定的务实举措,是更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具体实践。概括其内容主要有三大方面:一是强化安商惠企,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新优质服务。坚持多设“路标”、不设“路障”,不断深化以“一次办好”为总牵引、以在线服务为主要方式的“放管服”改革,放宽涉及民营企业的出入境、户籍和车驾管等业务办理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二是强化平等保护,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坚决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执法,积极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三是强化共治共享,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环境。主动帮扶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安全保障,积极开展上门送法普法、风险防范预警、矛盾纠纷化解,优化民营企业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秩序。

  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十条措施的落实,全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公安力量。一是以更大力度提升打击防范质效。坚持以“打”护企、以“防”安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鲁剑”“昆仑”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打侵害企业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全力追赃挽损,减少企业损失。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内部安全防范能力。二是以更高标准提升执法管理质效。聚焦民营经济发展所需,以完善“项目警长”“全科警长”工作机制为载体,积极搭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协作平台,全力赢得企业尊重和支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加强对接报案立案、强制措施适用、异地办案协作、查扣冻等环节的执法监督,以法治助力民营企业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三是以更实举措提升联系服务质效。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积极开展上门送法、全面普法、精准学法宣传教育,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及时向企业提示风险、提出建议,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赵国滨

  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全面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构建“法院+N”多元解纷格局,在产业园区设立法官工作站,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靠前化解矛盾纠纷。突出审判优势,严惩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重点风险企业稳步出清,破产案件数量、破产企业体量“双下降”。强化执行措施,开展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专项集中执行53次。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出台6项措施和配套办法。常态化开展“商会会长进法院”“银行行长进法院”“百名法官进百企”等活动,聚焦审判中发现的民营经济领域重点问题,发出司法建议49份,努力降低市场主体经营风险和成本。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在认真总结全市法院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座谈交流、对标借鉴等一系列工作,制定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贯彻正确理念,保护和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以审判理念为先导,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遵循谦抑审慎司法原则,在案件办理中准确把握工作原则方法,降低司法活动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让民营经济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二是深化专精审判,持续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以发挥专项审判优势为主线,在民营经济主体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强化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破产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开展涉诉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和修复,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优化司法服务,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动能。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坚持靶向施策、精准服务,搭建多元解纷、沟通联络、帮助指导、长效保障的机制平台,提升民营经济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十条措施的落实,坚持“强理念、优品牌,强主业、优服务,强管理、优质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坚持民营企业发展需要什么,司法服务就依法供给什么。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银行行长、商会会长、民营企业家进法院以及法官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力度。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帮助民营企业预防化解涉诉风险,降低诉讼成本。加强民商事、知产、破产等专项审判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四是进一步加强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坚决惩处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利影响,支持企业家健康成长、企业做优做强。

  丁西超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近三年办理相关案件34件245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8件65人,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7件。切实保障企业守法合规经营,严厉打击涉税、走私、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批捕151件215人,起诉361件786人。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23起案件适用合规从宽办理,帮助涉案企业重获生机。合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会同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机制,打造全市非公经济法律护航中心,开展对企“订制化”服务100余场次,助力企业做优做大做强。

  这次我们聚焦贯彻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最高检《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立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四大检察职能,制定出台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主要体现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相关犯罪,全面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二是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突出依法平等保护,深化规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持续监督清理涉企“挂案”,护航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畅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加强与工商联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合作,开展涉企犯罪专项预防,用好检察建议等手段促进源头治理。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围绕市委、省检察院部署,认真落实十条措施要求,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全力助推新时代东营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理涉税、金融、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惩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二是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涉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深化涉企“挂案”专项清理。依法准确把握刑民交叉案件罪与非罪界限,加强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监督。加强涉企民事案件监督,加大刑民融合履职力度,严惩虚假诉讼等行为。三是协力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环节适用。做实与工商联常态化协作,在涉企领域全面落实府检联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检法衔接等机制,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助推企业走规范健康发展之路。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去年以来,市公安局创新实践“项目警长”工作机制,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服务、更好保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以及今后的思路打算?谢谢。

  赵海

  去年以来,市公安局主动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牢固树立“项目为王、企业为尊、环境为要”的理念,建立“一项目双警长”工作体系,设立433名“项目警长”,实现351个省市重点项目全覆盖,推行“领导干部+项目警长”联系服务机制,运行“警企直通车”等数字终端应用,形成了具有东营特色的“线下集中走访、线上常态联访”“双访”服务模式,切实做到了“定期能走访、有事能联系、办事有结果”。“项目警长”机制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创新实践案例”、全市十大法治建设典型案例,省公安厅在全省推介“东营做法”。通过实施“项目警长”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带动企业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助力平安,全市重点工业园区治安、刑事案件分别下降18.9%、27.4%,受到了企业项目负责人的一致好评,形成了“警爱企、企助警”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依法服务保障现代化强市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今年320个省市重点项目,推出更多管用实用的服务保障举措,并逐步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覆盖延伸,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当好护企安商的坚强后盾。一是开展“清障护航”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清障护航”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化解一批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清剿一批公共安全隐患,集中侦办一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等侵企犯罪案件,全力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二是畅通警企沟通联络协作机制。坚持“有事能办、无事不扰”原则,进一步推广“项目警长”微信小程序应用系统,实时了解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优做实公安护航发展品牌,让高水平服务保障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金字招牌”。三是建立完善闭环落实清单。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清单,涉及公安事项,第一时间靠上工作,压实责任、跟踪督办、逐一销号;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事项,主动沟通相关责任部门,实现受理、转办、办理、反馈、办结等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落实到位。

  黄三角早报记者

  请问法院机关在民营企业司法信用修复方面的主要成效及下一步措施有哪些?谢谢。

  赵国滨

  对涉诉企业进行信用惩戒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实施惩戒的同时,对履行了法律义务的企业,东营法院也积极予以信用修复,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已为涉诉民营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执行完毕证明)528份,修复失信企业299家,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失信企业信息329条,解除限制消费措施1185人次,帮助涉诉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融资等方面消除障碍。一是起点规划早。出台《促进企业信用修复的六项措施》《企业信用修复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宽严有度”的涉诉企业信用修复管理机制。扩大涉诉企业修复影响范围,加强司法与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召开专题会议6次,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协作配套的长效机制。二是修复工作快。在全市范围开展涉案失信企业摸排,根据企业失信原因、程度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对98家较大民营企业信用修复精准施策,实行“一案一策、一企一策”“销号管理”。目前,其中43家企业已经全部完成信用修复,8家企业重新获得银行融资授信,2家企业获得了央企的市场准入。三是常态预防好。根据失信程度不同,建立梯度递严的司法惩戒体系,减少失信惩戒信息“溢出”的负面影响。建立预失信通知制度,给被执行人预留时间、划定“红线”、指明“出路”。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发出预失信、预限消通知书356份,引导213家企业纠正失信行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一是建立“部门协作”的反应机制,实现精准信用惩戒、及时信用修复,多方面、多层次、多领域协助企业推进信用修复工作。二是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信用即无形资产”的理念,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大力宣传企业信用修复,加强风险提示和宣传引导,提升民营企业守信意识。三是建立法院与工商联、专业性商会沟通机制,通过司法大数据提示行业诉讼风险,发布行业性典型案例,防范行业性系统性信用风险。四是通过“柔性惩戒、合规监管”,灵活施策,指导企业事前预防信用危机,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五是进一步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在办理企业破产和涉企重大执行案件中,司法和行政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加强对企业账户、资金、许可和经营行为的合规性监管,同时为有挽救希望的涉案企业信用信誉“输血”,尽可能减少清算或破产方式处置,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声誉信用。

  山东广播电视台东营记者站记者

  在刚刚的介绍中,有提到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请问检察机关在应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有何应对措施?谢谢。

  丁西超

  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特别是民营企业高管、财务、采购、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犯罪,不仅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发展,而且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破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对此,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深挖民企“蛀虫”。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起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案件35件47人、挪用资金案9件9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15件24人。同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企业内部管理问题,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法治授课、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帮助23家企业完善了内部生产、财务管理制度,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把惩治与预防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注重高效履职,通过检察办案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不简单地把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当作民营企业的“家事”,依法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加强法律监督,同时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不让犯罪人员从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中得到任何好处。二是注重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考虑主观恶性、犯罪性质情节、认罪认罚情况、退赃退赔情况、与被害企业和解等因素,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二)》新确定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等新罪名,会同公安、法院研究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确保法律适用正确。三是注重惩防并举,促进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检察官巡讲、庭审观摩等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底线意识。结合办案中发现的企业自身管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源头治理,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加强管理,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摄影:王晓星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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