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东营讯 12月25日下午,东营区人民法院对唐某等3案4被告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集中宣判。
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不报告财产,逃避执行,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宣判结束后,东营区人民法院又召开了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东营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乃煊向参会记者简要介绍了2023年以来,东营区人民法院会同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和打击拒执犯罪办公室职能作用,依法、全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成效,2023年至今已移送涉嫌拒执犯罪20件,移送数量较2021年增长233.33%,较2022年增长100%,2023年共宣判4件5人。
(记者 闫雯雯 通讯员 于艳 王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