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我市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12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冠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科长袁峥,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庆明,广饶县陈官镇镇长孙明胜,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于冠营

  11月2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就《意见》的出台背景、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近年来,中央和省从全局高度谋划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加强耕地保护作出一系列安排。近年来,我市在耕地保护方面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文件,结合全市耕地保护实际,该文件出台势在必行。

  二、《意见》起草情况

  今年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开展耕地保护大调研和对外市对标学习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新要求,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3月,《意见》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9月初,完成《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月,完成了各县区、主体功能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完成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1月16、17日先后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11月24日市委、市政府予以印发。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三部分,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完善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确保到2030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239.09万亩,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到2035年,全市耕地面积不少于317.5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263.25万亩,补充耕地真实有效。

  (二)分解细化了八项主要任务。结合东营市立地条件,从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深入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加强动态监测监管、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督察机制、建立耕地保护成效与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挂钩机制等八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相关任务要求进行了细化。

  (三)做好四项保障措施。围绕八项主要任务,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等四个方面强化任务落实,重点突出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耕地保护“进校园”“进党课”等宣传活动、安排资金奖励耕地保护工作突出的乡镇及部分末级田长等东营特色亮点。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大《意见》的宣传力度,狠抓贯彻落实,以《意见》为指导,全面做好耕地保护各项工作,确保全市耕地稳定和粮食安全。

  袁峥

  11月2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意见》以更高站位、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围绕统筹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对于指导我市近期耕地保护工作有重大意义。

  《意见》立足东营实际,大胆突破创新,既有切实举措,又有东营“亮点”。一是监管更加有力,突出了耕地保护由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利用卫星遥感影像、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系统、无人机航飞等数字化手段,常态做好季度耕地遥感监测等工作,实现耕地保护“事前预警”。二是协同配合更加高效,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形成了工作合力,将耕地保护工作摆上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专题研究。三是奖惩机制更加健全,强调了耕地保护考核结果应用,直接与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计划挂钩,成效好的优先交易,问题突出的取消当年和下一年度交易计划。加大激励力度,每年从市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奖励保护工作突出的乡镇及末级田长。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从《意见》的主要八项任务、四项保障措施入手,认真学习研判耕地保护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大胆探索、守正创新,探索施行符合上级政策、切合东营实际的耕地保护举措,扎实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

  刘庆明

  《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印发后,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认清当前耕地保护新形势,扎实推进耕地保护。

  《意见》的印发,为我县今后持续做好耕地保护相关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下一步,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管制、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将《意见》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利用优先序,明确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允许作物种植类型和控制类型,科学引导合理利用耕地资源,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严控耕地流向园地、林地、设施农用地、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和非农建设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对县域内各镇街设施农用地备案做好引导。同时,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巩固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全县补充耕地工作奖励措施的意见》并严格执行。在补充耕地项目管护费用以外,再根据新增耕地面积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修缮和新增耕地培肥地力,切实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在做好对补充耕地项目实行资金奖励基础上,逐步探索扩大激励范围和激励目标人群,对年度内耕地保护工作突出的村集体、村级田长等给予奖补。

  三是加强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电台、广播、公众号等媒体,对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宣传,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加强对镇街干部和村级负责人的耕地保护培训,打造一支能够深入田间地头的耕地保护宣传教育队伍。充分发挥“田长”前哨作用,加强巡田,同时做好相关政策宣普工作,将耕地保护有关精神延伸到最末梢。

  根据《意见》精神,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牵头起草了县级《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下一步将按程序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印发实施。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持续耕地保护高压态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孙明胜

  市委、市政府就耕地保护工作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对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就陈官镇来讲,作为基层政府,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与耕地关系最密切,抓好耕地保护责无旁贷。具体工作中,我们重点抓好三个方面,扛牢耕地保护政治担当。

  一、着力抓宣传、搞培训,解决好认识和能力问题。针对《意见》及各级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专题召开镇党政联席会、各村“两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层层传达学习,统一思想;邀请县、镇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开展政策解读,实施“以会代训”,回答实际问题,切实提升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依据《意见》,用“群众语言”组编老百姓能接受、看得懂的宣传彩页,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通过农村大集、微信公众号和各村微信群、网格员群、企业群等进行宣传,有效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营造耕地保护浓厚氛围。

  二、着力抓监管、建机制,解决好推进和抓手问题。建立“服务先行”制度,对企业拟建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其他方面提出的用地需求,由镇经发办、农业办、城建办等部门先行告知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用地预审查服务,切实把好“第一关”,推动耕地保护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建立“联合巡查”制度,镇级田长组织城建、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每月开展联合巡查;4名社区田长,每半个月组织26名村级田长开展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建立“村报镇管”制度,利用每周一工作例会,由各社区组织各村填写《陈官镇乱占土地建设房屋、院墙等建筑物“零报告周报表”》,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零报告”,各社区书记、村支部书记逐人签字,电子版照片会后上传“镇班子成员交流群”,然后由镇田长直接交办分管负责同志,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三、着力抓督促、重奖惩,解决好保障和执行问题。镇级层面,将耕地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镇党政联席会每季度听取城建、自然资源和各社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镇直部门层面,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人大代表评议、镇级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部门工作积极性。村级层面,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村支部书记绩效考核,直接与年底奖金挂钩,通过严考核、重奖惩,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耕地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中国山东网记者

  请问近年来,东营市耕地保护工作成效如何?《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作为当下和将来一段时期内东营市耕地保护工作指导性文件,在下一步工作中,如何落实好《意见》相关要求?

  袁峥

  近年来,东营市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从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宣传引导等方面入手,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十三五”期间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全省第一。新一轮规划期确定的全市317.55万亩的耕地保有量任务和263.25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有效落实,2021年、2022年全市耕地数量连续两年稳中有增,预计2023年耕地面积继续增加,实现“三连增”。

  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为我市持续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业务指导。下一步,我们将落实好《意见》,持续做好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一是压实压紧责任,目前,国家、省、市已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责任书,市级与各县区、主体功能区的责任书很快就要签订,2024年我们将面对“首考”,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将更加明确。我局藉此契机,统筹做好全市耕地保护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做好对各县区、主体功能区耕地保护工作的指导督导,及时处置、稳妥消化存量问题,同时,加强监管,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发生。

  三是做好部门协调,在履行好自身职责基础上,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务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主动沟通衔接,凝聚合力,形成耕地保护高压态势,使耕地保护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中,对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着重强调。请问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耕地保护方面是如何建立激励机制、落实激励的?

  刘庆明

  现介绍一下在耕地保护方面我县落实激励的具体做法。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近年来,利津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推进耕地质量提升,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耕地保护任务。同时,对标省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积极向上争取耕地保护激励,2022年,经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荐,北宋镇获得了市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为充分调动基层耕地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9年,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县补充耕地工作奖励措施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会同县财政,对积极配合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乡镇(街道)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1万元/亩新增耕地,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和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支出。

  三是抓好激励落实,根据县级激励文件,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抓好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各环节工作。同时针对已验收并符合奖励政策的项目,及时汇总梳理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申请资金拨付,确保资金奖励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截至目前,已对6个乡镇(街道)进行奖励,涉及4个项目,共计奖励资金1000余万元。

  通过一系列激励举措,进一步激发了耕地保护工作主观能动性,利津县实现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根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新数据,截至目前,利津县耕地面积81.91万亩,较上一轮规划下达的79.52万亩的耕地保有量任务,增加2.39万亩;仅2022年耕地面积净增加0.56万亩,确保耕地稳中有增,牢牢守住了耕地红线。

  省台东营站记者

  《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中提到,“要深入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并对田长设置、巡田要求和运行情况考核等分别作出规定。请问陈官镇对于落实好《意见》、深入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有何工作打算?

  孙明胜

  近年来,陈官镇以积极推进实施田长制为重要抓手,完善田长设置、明确田长职责、严格落实巡田要求,确保田长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全镇耕地保护工作全面提质增效。目前我镇有末级田长26名,在制止违法用地、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2022年,我镇耕地保护工作在全县名列前茅,并被评为市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

  《意见》的印发,为我镇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遵循依据。下一步,我镇将全面落实落细田长制,继续做好耕地保护基层文章。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筑牢“田长”责任意识。我们将以《意见》要求为指导,思想再重视,切实增强抓好耕地保护工作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当前耕地保护形势,镇党委、政府定期专门研究,利用镇党政联席会议、管区书记会议等做好田长工作情况调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巡田等工作,实现巡田无死角、全覆盖。

  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提升“田长”业务能力。自2024年开始,针对镇、村两级田长,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全镇范围的耕地保护业务知识培训,开设土地卫片执法、设施农用地备案以及田长制工作要点等一系列耕地保护专项课程,系统介绍当前耕地保护工作重点任务,解读上级耕地保护有关政策,全面提升各级田长耕地保护业务技能。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压实“田长”工作职责。加强“田长制”工作规范管理,将“田长制”工作执行情况纳入镇对村考核内容,细化巡田工作流程,增加考核比重,确保责任明、任务清。同时,完善考核结果奖惩机制,因村级田长一般由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兼任,下一步,我们逐步探索村级田长工作情况与村主职干部绩效报酬挂钩机制,即根据末级田长“田长制”履行情况、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等确定不同考核等次,与村主职干部绩效相对应,进一步激发村级田长工作积极性。

责任编辑:衣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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