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我市举办“河东东 海营营”青少年儿童书画、征文、微视频城市IP主题大赛

  爱东营讯 为积极推广宣传东营市城市IP形象,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激励广大学生群体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美好祝福、对美丽家乡的热爱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市组织开展“河东东 海营营”青少年儿童书画、征文、微视频城市IP主题大赛。

  据了解,本次大赛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主办,市文化活动中心、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承办。作品主题以东营市IP形象“河东东 海营营”为主题创作作品,围绕河东东、海营营的诞生历程、生活故事、梦想憧憬、前途未来等方面展开,积极向上、主题鲜明、体裁多样、构思巧妙,充分展现学生群体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东营市范围内幼儿、青少年学生均可参赛,按学段进行分组。(一)书画类比赛:幼儿园组、小学组参加。国画、书法作品尺寸为4尺3开,其他画种作品尺寸为4开。(二)征文类比赛:初中组参加。题目自拟,体裁不限,每篇不少于600字。(三)微视频类比赛:普通高中组以及中等、高等学校组参加。MP4视频格式(不压缩),分辨率1920×1080.片长不超过3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晰,背景音乐和特效风格不限。

  活动截稿时间:2023年5月19日。集中展示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19日。奖项设置有:(一)书画类比赛: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40名。(二)征文类比赛: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40名。(三)微视频类比赛: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40名。(四)优秀指导教师奖:各类比赛一等奖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五)优秀组织奖:组织工作扎实,发动广泛,成绩突出单位获优秀组织奖,共10个。实际奖项将根据收集作品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以县区为单位报送,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社会事务局结合工作实际,负责辖区内作品的征集、初评,并做好解释工作,推荐的作品每个类别不超过50件。(一)书画作品:作品原件交至东营市美术馆303房间(东营市府前大街90号),作品背面标注作品题目、作者、年龄、组别、学校、指导教师、联系方式等信息。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928619.电子邮箱:dywlsmsg@dy.shandong.cn。(二)征文作品:作品以WORD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文件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组别(年龄)+联系方式”,邮件标注“河东东 海营营征文投稿”字样。联系人:崔老师,电话:8070185.电子邮箱:tushuguan@dy.shandong.cn。(三)微视频作品: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文件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组别(年龄)+联系方式”,邮件标注“河东东 海营营微视频投稿”字样。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371500277.电子邮箱:dysjsyds@163.com。

  温馨提示: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若有抄袭、剽窃、代笔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纠纷问题,由投稿者自负责任。每名参赛者限提交1件参赛作品。书画、征文作品作者限定1人,微视频作品作者不超过2人,每件作品指导教师限定1人。

  (记者 李萍)

责任编辑:邓玉莉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