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东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 推进落实“住有所居”目标

  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4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惠民政策入民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相关情况。

  “我市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2022年12月12日,印发《东营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自愿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薄成峰介绍,这有利于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积极性、扩大制度覆盖面,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在城市安居稳业。

  我市提高贷款额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首套首次贷款额度由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调整为个人最高可贷4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优先保证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二套贷款额度由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调整为个人最高可贷4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支持缴存职工实现住房改善性需求。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到60%。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吸引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市出台了《东营市大学生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全职在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同时,积极拓宽线上服务渠道,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推进机制创新,开展抵押登记线上联审,实现纯公积金贷款与组合贷款抵押登记一链办理。打造便民高效政务环境,租房提取实现按月提取,创新推出商贷自主提取业务,极大缓解了租房职工的资金压力。

  我市深入开展“积金惠企”专项活动,深度挖掘发挥公积金数据潜在价值,引导支持受托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针对因缴存单位名称变更、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等原因造成个人身份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长期封存账户,开展集中清理返还活动。按照建设“无证明之省”,全面开展电子证照应用等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线下应用场景,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数据接口的应用对接,积极引导客户下载“爱山东APP”,推荐使用电子证照替代实体证照办理业务。

  (记者 商雅雯)

责任编辑:衣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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