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微处见真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更要从细节入手,河口区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项治理行动,全面推进创城工作。
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提升广大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河口区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到公园、广场、流动商贩疏导点及人群密集的地方开展宣传活动,不断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开展创城宣传。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城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并引导广大商户全面参与创城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聚焦问题,综合治理。以城区主次干道、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有序、适度放开和便民不扰民、不污染环境原则,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合理设置临时便民市场17处。并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泼乱倒等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余辆,清理规范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现象300余处,清理落地灯箱广告60余块,清理乱堆乱放100余处,清理乱扯乱挂80余处。
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对城乡主次干道、人行道进行机械化冲洗、湿式洗扫、洒水等深度保洁作业,区镇主干路(国省道)每日洒水、湿式洗扫,采取抑尘降尘作业。对生活垃圾转运站、中转站、公厕设备进行检查消杀,开展城乡路面消杀,确保城乡环卫保洁工作精准到位。同时根据《关于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确定各镇街分类示范社区、示范村。组织志愿服务队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化宣传活动,共有50名志愿者参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现场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指导册600余份。加强市政设施养护,提升城区亮灯率。对城区37473余盏路灯及景观灯、3万余套景观亮化道路灯具加大管理力度。路灯管护企业责任到人,专人负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按照道路照明设施的数量安排下达养护、维修计划,保证城区路灯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装灯率100%,亮灯率达到100%。
下一步,河口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在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市政设施养护、园林绿化品质提升等方面精准发力,并将集中整治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创城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记者 陈同磊 通讯员 胡云霞 赵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