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徐说政策|@东营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些事儿,你得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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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徐燕

  最近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开始了,那么,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领多少养老金?……本期,一起来了解下这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点吧。

  ●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按时缴费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在征缴期内缴费的,政府给予补贴,缴费即补。对选择300元、500元、6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县区可在此基础上提高补贴标准。

  ●每年的缴费标准可以变更吗?

  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主选择每年的缴费档次,也就是说每年可以选择与去年不同的缴费档次,但是一定要注意,缴费完成后缴费档次不可再变更。

  ●多缴费有好处吗?

  有好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额密切相关。个人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养老金水平就越高。一个人每年缴纳300元、连续缴费15年,与每年缴纳600元、连续缴费25年,两种情况下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差距很大。

  ●政府为哪些人代缴养老保险费?

  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或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由政府代缴300元缴费档次并享受缴费补贴,由同级财政承担。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果找到工作,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了,城乡居保会不会白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衔接。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年满60周岁、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并按规定缴费、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养老金计发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95元,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广饶县及两个开发区为22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等)除以139。

  ●因缴费年限不足领不到养老金,怎么办?

  到达待遇领取年龄时,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的城乡居民,需补缴养老保险费方可领取养老金。参保人根据现行政策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申请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申请补足满15年的,需一次性补齐。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补缴养老保险费到账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还有哪些惠民政策?

  对城乡年满60周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双女父母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对独生子女伤病残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发50元;对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发100元。

  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时办理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

(记者 陈丹)

责任编辑:邓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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