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里是景观河,禁止捕鱼,为了您的安全,请立即停止捕鱼。”日前,正在广利河东七路桥上巡查的市水政监察支队队员说道。
在现场,有市民正在撒网捕鱼,有的市民更是把半个身子探出了护栏,动作十分危险,地上还有打捞上来的水草和垃圾。路边停了不少车辆,有的是来捕鱼的,有的则是前来驻足观看的。
据市水政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在巡逻巡查过程中遇到市民在景观河捕鱼的情况,会本着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告诉市民景观河捕鱼的危害性,要文明观景。
据《东营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10月修订)第55条规定,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设置拦河渔具的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市水政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景观河道中禁止撒网捕鱼。市民在景观河捕鱼时身体探出桥边栏杆存在安全隐患,捕捞上来的杂物随意丢弃会破坏环境卫生,违反规定捕捞鱼类将会造成河流生态失衡,路边随意停车给周边交通造成不便。
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巡逻频次,及时发现、劝阻在河道上撒网捕鱼的市民,全力保护河湖生态环境。
(记者 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