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定点医院名单

为做好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工作,方便群众正确识别禁忌症,让适宜人群放心接种,助推应接尽接工作,近日,市卫健委公布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定点医院名单及相关信息。东营市人民医院、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等10家医院被列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定点医院。

其中,市级及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定点医院包括东营市人民医院、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东营市中医院(市胜利医院)3家医院,东营区定点医院为东营区人民医院;河口区定点医院为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垦利区定点医院为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广饶县定点医院为广饶县人民医院;利津县定点医院为利津县中心医院;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定点医院为胜利石油管理局滨海医院;省黄三角农高区定点医院为广饶县丁庄中心卫生院。

对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就诊程序也作了明确规定。正在发热者、妊娠期妇女、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明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根据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等进行确认。对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能确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安排相应人员与辖区定点医院电话预约后,按预约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病历资料等到定点医院确认。定点医院接诊医师依据国家卫健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和疫苗说明书对就诊人员进行诊查。需临床检查、检验确诊的,安排相应检查;需会诊的,安排相关专业医师会诊。经诊查确认,具有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由主诊医师在《东营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表》中列出,填写结论,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就诊人员本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依据。

(记者 魏玉珠)

责任编辑:武方圆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