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规范》新闻发布会

  4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规范》新闻发布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瑞国在发布会上表示,《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规范》是山东省首个《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填补了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在标准领域的空白,标志着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实现了新提升,站上了新起点,走在了全省前列。同时,也在全国范围内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改革工作中进行了新探索,开启了新模式。

  开启“一窗受理”改革工作新模式

  高瑞国表示,自2017年10月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以来,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已初步形成了“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分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模式。

  为进一步巩固改革创新成果,使我市“一窗受理”改革工作更具规范性,我市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总结当前“一窗受理”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开展实地调研。

  经过多次修缮,《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规范》东营市地方标准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并正式发布,确定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分别审批、限时办结

  《规范》在全国第一次赋予了“一窗受理”的明确定义:也就是“集中设置于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完全相同的工作单元,通过充分授权,独立承担‘告知、受理、出件’职责,实行前台‘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后台‘分别审批、限时办结’的新型审批服务模式”。通过通俗、直白的表述,给予“一窗受理”一个规范的、易于理解的标准定义,对于全市今后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的开展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规范》明确了“一窗受理”的窗口布局,应坚持集约化、便民化原则,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规范》还明确了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决定部门以及“一窗受理”工作单元的工作职责,权责的明晰解决了部分因职责不清引起的部门间推诿问题。同时,《规范》还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及业务能力提出了要求,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提供了标准。

  高瑞国表示,《规范》规定了“一窗受理”工作开展应依托市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将各个工作流程纳入平台监管,严格把控审批环节及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明确了“一窗受理”工作的监督评价方式,通过“‘好差评’系统、电话回访、12345热线电话接受网上评价”,“通过查阅案卷、核验交接单、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对‘一窗受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了“定期召开会议、定期进行服务评价方式及改进工作总结”等持续改进方式,使得“一窗受理”工作始终保持新鲜活力。

  助力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高瑞国说,《规范》的制定出台,在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我市不断探索“一窗受理”改革新路径的重要举措,把标准化方法融入“放管服”改革之中,有利于发挥标准化引领和支撑作用,有利于我市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规范》标准的制定执行,利用标准的一致性、通用性和标准化的工作理念建立我市统一的、合理的优质高效的“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必然能够有效地规范政务服务活动、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为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提供保障,对山东省乃至全国“一窗受理”改革工作都将产生积极地借鉴和推动作用。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立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积极组织市、县(区)“一窗受理”工作的开展,通过强化标准实施,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以标准化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新改革理念、新服务理念,以标准集聚、标准赋能助力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记者 衣笠玮)

责任编辑:刘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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