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社区大家谈】高空抛物新规:守护“头顶安全”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楼房越来越高、越来越密,高空抛物、坠物现象也变得普遍。高空抛物离我们其实并不遥远,今年上半年东营市发生了约30起高空抛物事件,高空抛物的“物”可谓种类齐全,发生的情形场景也多种多样,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这种现象的发生却影响居民的生活水平,不利于社区和谐安定。

  那么高空抛物行为是否有法律约束?对于高空抛物,社区居民有什么看法?如何有效杜绝高空抛物,捍卫居民的头顶安全?本期《美丽社区大家谈》将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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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法律阵地:高空抛物拟入刑法,其他法律亦有相关表述

  一直以来,高空抛物备受社会关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于今年6月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月3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而高空抛物不仅涉及入刑问题,也涉及民事责任承担内容,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

  今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则进一步规定了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新增了“建筑物使用人在赔偿后可追偿”的条款,并明确了物管机构需履行防范义务、公安等机关负有调查义务等。

  而早在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法规,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个人造成的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立足社区阵地:居民有看法,街道、网格员有做法

  “住在老小区,抬头就可以看见已经生锈的老式悬空防盗窗,部分防盗窗上还放着花盆、米袋、脸盆,悬挂着衣物等等,有时楼上也会泼脏水、扔烟头,每次带着孩子从楼下经过,我都会护住孩子的头并且加快脚步,这都已经形成习惯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居民王女士说。记者走访了多个老旧小区,有不少居民反映诸如此类的问题,部分居民“不经意”放置的物品、扔下楼的废物,不仅威胁楼下居民及路过行人的生命安全,还污染小区环境、危害公共秩序,不利于小区文明和谐,是社区治理的一大顽症。

  随着《民法典》的出台,东营区胜园街道积极参与市、区组织的各类普法活动,将印发千余份宣传材料发放到社区,由网格员入户走访时宣传。“基层党组织和社区机构都要行动起来,把维护居民利益的事情当作‘心头事’来抓,助力建设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社区,坚决杜绝高空抛物。”东营区胜园街道相关负责人说道。

  “高空抛物行为不仅污染了小区环境,还容易导致邻里关系紧张,甚至对楼下住户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安泰社区第八网格网格员王再娟指着杜绝高空抛物的活动宣传页说:“为避免小区高空抛物现象发生,我们不仅张贴、发放了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页,还收集整理了有关高空抛物危害性的宣传画及相关法律法规、案例作为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7月9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安泰北区组织全体网格员针对小区高空坠物、抛物开展大清理整治及宣传活动。

  立足防控阵地:有关部门担当作为,编织头顶防护网

  杜绝高空抛物有赖于《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普及宣传,“目前市司法局已印制1000本《民法典》和3000本《民法典》口袋书,将通过普法赶大集、法律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发给小区居民、在校学生。”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王玉燕说。《民法典》宣传活动有助于增强社区居民、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在社会上营造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民法典》在高空抛物、坠物责任人调查方面有独特创新,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负有调查义务,下一步我们要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发动民警学好《民法典》,在接处警及执法服务工作中利用好《民法典》,主动靠前服务,化解纠纷,处理矛盾。”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吕文建说道。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发挥能量,小区物业也要明确工作重点,在签订物业协议时,将高空抛物等行为写进协议,用文明公约的方式从根源上杜绝行为发生。为防患于未然,物业还应利用高科技手段,在建筑物之间安装高清控头并保持正常运行,在抓拍高空抛物的同时还可以发挥防偷防盗、预防和打击犯罪的作用。网格员及物业管理人员要定期开展高空抛物、坠物宣传活动,及时排查高空坠物隐患。而当高空抛物发生时,当事人更要沉着积极应对,以最快速度、最短的时间,采用围圈、隔离、守护,照相、录像,原地保留肇事物品的方式对现场进行保护与控制;如有人员伤亡,要积极抢救,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通知受害人家属,若车辆等财产被砸坏,要及时通知财产所有人。

  只有汇聚各方合力、齐抓共管,才能有效治愈高空抛物顽疾,解决“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让社区美丽和谐的环境保持住、保持久。

(记者 贾重霄 关晨歆)

责任编辑: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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