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期的报道中,我们了解了东营境内黄河的堤防改革,在这一期中,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大堤的修缮和加固工作。
近日,黄河东营段迎来了30年来最大的洪水过程,并于7月3日在利津水文站出现了4580m³/s的峰值流量。面对30年不遇的“最大流量”,我市启动了防御大洪水运行机制,紧急按照防御洪水机制开展工作。
那么在过去,
大堤是如何进行修缮的呢?
遇到洪水的时候,
又是怎么处置的呢?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沿河人民抢险复堤
1946年,南京国民政府决定堵复黄河花园口口门,导黄归山东故道,企图以水代兵,水淹解放区。当时故道堤防荒废9年,大堤残缺不全,各种隐患防不胜防,如不修复,洪水到来必将泛溢成灾。为保护解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共提出先复堤和迁移河床居民而后堵口的合理主张,与南京国民政府多次谈判达成部分协议,但南京国民政府一再违反协议,决定提前堵口放水。为粉碎南京国民政府水淹解放区的阴谋,中共渤海区党委、行署号召全区军民“一手拿枪、一手拿锨”,开展反蒋治黄斗争,在黄河归故前后,动员十余万民工复堤修险。1946年5月下旬,蒲台(今博兴)、广饶、利津、垦利出工3万余人,历时月余,将北岸李家呈子和南岸西冯以上大堤普遍加高1米,低矮堤段加高1.5—2米。接修南岸西冯至渔洼、北岸李家呈子至一千二新堤长32公里。同时将1937年麻湾决口的3公里口门堵复,添修套堤,开挖引河。
1947年3月15日,花园口堵口合龙,黄河归故。汛期黄水骤涨,堤防新遇洪水,险情迭生。在县区领导干部指挥下,沿河人民抢险复堤,当年完成土方221.4万立方米。
1948年,渤海区行署与山东河务局决定对两岸大堤继续加高培厚。春冬两季调集数千乃至数万民工上堤,完成利津宫家套堤及东岸各险工帮修后戗,接修垦利渔洼以下新堤,培修麻湾以下皇坝11公里,新筑小杨家至李家套堤和引河开挖工程。至1949年,两岸大堤普遍加高培厚,并接修新堤61.9公里,累计完成土方890.86万立方米,形成南岸从麻湾以上皇坝起至垦利渔洼,北岸从利津宋家集至四段总长127.4公里的两岸临黄堤防。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确保防洪安全作为治黄的重要任务,不惜花费巨大人力物力,致力于堤防建设。根据河道不断淤积抬高和不同时期的防洪标准,除正常年度岁修加培外,全河统一部署,进行过3次大规模堤防培修。
持续进行大堤加固
新中国成立后,执行“宽河固堤”方针,一面对大堤加高培厚,一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固堤身,提高防洪性能。
锥探灌浆。自1951年始,学习河南封丘和齐东修防段的经验,用钢丝或钢锥探索堤身内部隐患,进行翻修或灌浆,增加堤身土层密实度,提高抗洪能力。经不断改进、完善、提高,成为全河堤防加固的重要措施之一。初期以人力进锥,凭手感判断隐患的位置和特征,在锥探同时,辅以吹烟、灌沙、灌水等办法,判断隐患范围。1953年起,向锥孔内灌注泥浆,靠自重流入,效果有限。1958年,采取静压力灌浆,干么重达到1.43—1.53吨/立方米。1968年起,又将静压力灌浆改为动压力灌浆,实现灌浆作业机械化,效果显著。1958—1995年底,共完成堤防灌浆长度342758米,823682眼,灌入土方89715立方米。
淤背固堤。在1950年,山东河务局在利津綦家嘴兴建引黄放淤闸,进行引水放淤试验,数年后淤区地面平均抬高2.5米。1954—1959年,段内各虹吸工程引水沉沙,兼收淤背固堤之效。上世纪60年代恢复引黄后,进入有计划大面积自流放淤阶段。先后用自流放淤、高条渠放淤办法将背河近堤坑塘淤平加高,至1973年,利津、垦利两修防段用涵闸、虹吸、扬水站实施淤背固堤,总长度44.71公里,放淤量909万立方米。
1970年,济南修防处试验简易吸泥船放淤成功后,山东黄河河务系统开始推广应用。利津修防段在1973年建立造船厂,制成简易吸泥船,在东营黄河两岸临黄堤大规模进行淤背固堤。根据黄委会及河务局1978—1983年期间规定的淤背标准,各段按照分期、分段完成的方式,将左岸老董村以上,右岸一号坝以上临黄堤背侧淤高3—5米,淤宽50—100米。总长度80余公里,完成土方3200余万立方米。
加固工程。40多年来,为解决堤基和堤身渗漏,提高大堤防洪能力,河务部门对两岸大堤采取抽槽换土、打粘土斜墙、帮前后戗、填塘固基、抽水湮堤、翻修隐患等措施,修做大量固堤工程,提高大堤抗洪性能,确保了大堤安全。
穿堤管线。上世纪60年代以来,穿大堤的各种管线日益增多,成为黄河大堤的不安全因素。黄河管理部门相继作出管理规定。1983年以前,在堤防上修建的油、气、水管线及通信电缆、引水涵管等标准不一。根据建设单位设计要求审核,以不影响当时的防洪为标准。黄河管理部门监督施工质量,并规定凡因防洪需要,必须改建、拆除、迁建者,均由原建设单位负责一切费用,恢复工程原貌。1984年起,黄委会规定,凡穿越黄河堤防的涵洞、管线等,必须报送设计,严格审批手续。严禁任意破堤埋设临时穿堤涵管等。现有穿堤建筑物,在防洪上有问题的,必须采取措施或拆除改建。1985年,黄委会11号文重申管线越堤规定:(1)新建、改建管线,原则上以架空方法越堤;(2)必须穿越时,管底高程均按1995年堤顶高程低1米设计;(3)必须呈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施工。至1995年底,东营市黄河两岸尚存的穿堤管线中,除胜利油田埋设的油、气、水输送管道外,还有扬水站输水管道及通信缆道,分布地点50多处,管道总数100余条,均按规定施工,确保了大堤安全。
(记者 闫雯雯 整理)
在下一期,我们将了解堤防的管理与险工的设置。
黄河夺大清河道后,河道不断展宽摆动,溜势游荡不定。靠岸临水堤段,受大溜冲刷,堤身有塌入河中之险。河工部门采用临堤抛石,或用秸料下埽的办法,修做抗御水流、导溜离岸的工程,成为“险工”。东营段内最早的险工小李险工始建于清光绪九年(1883年)。百多年内,两岸大堤先后有43处成为险工,其中左岸宋家集、船王、孙家、大马家、三步赶、东关、庄科、大李夹河、十四户、盐窝,右岸董家(圈董)、小街、小王庄、梅家庄、大白、后彩、张家庄、前左、十八户、小口子、二十一户、赵屋等险工,均因溜势改变、河道迁徙脱险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