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百日攻坚行动系列讨论之移风易俗篇

  移风易俗“接地气” 文明新风“入人心”

  当前移风易俗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婚事新办改革推进缓慢,群众仍然存在攀比心理,总想讲排场,有的困难家庭宁肯借钱也要大操大办。二是部分偏远村和城中村,出现规矩、程序花样翻新的现象,生日、满月、乔迁、升学等都成了宴请活动的理由。三是部分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明显,导致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持续蔓延。

  下一步,将以问题为导向,把准脉搏,持续推进。一是持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以殡葬改革试点县和“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按照20年使用标准规划建设城区公益性公墓,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探索推广树葬、草坪葬、骨灰堂、骨灰撒海、壁葬等多种安葬方式,以满足城区人口节地生态安葬需求。

  二是开展新婚辅导,倡导婚事新办。充分发挥婚姻登记处新婚辅导室和婚姻调解室职能,对新婚夫妇宣传新时代文明新风,引导他们弘扬孝道,少收彩礼或不要彩礼。举办婚事时,自觉抵制大操大办,不搞隆重仪式,不设豪华宴席,不用豪华车队,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实践者。

  三是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倡树文明新风。进一步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激发红白理事会工作积极性,引导群众按照标准办理丧事,提倡各村设立固定殡仪场所,推行追思会模式,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新风尚。

(潘志远)

  深化移风易俗 尽享文明新风

  落实一项政策容易,改变一个人的思想却很难,移风易俗是一项长期而又繁重的系统工程。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参与意识不强。对移风易俗认识不到位、动力不大、缺乏思路和措施。二是宣传不到位,工作不主动。红事办理方面,部分群众依然在彩礼、礼金、排场等方面存在攀比心,比排场、讲面子。三是治理不合理、整顿不理性。有些村规民约“幅度过大”,让不少群众难以接受。出台村规民约意在减轻群众的负担,提倡节俭之风,但有的却简单地把传统习俗与恶俗混为一谈,还引发群众的怨言。

  下一步,建议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坚持疏堵结合,深化主动服务,落实惠民政策,确保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强化宣传,整体推进。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共平台、今日头条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县区主要街道、文化广场推出移风易俗公益广告,在村级制作移风易俗文化墙,通过全覆盖、无缝隙的宣传引导,让广大群众真正明白移风易俗的意义所在,赢得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并转化为自觉行为。

  二是以奖代补,鼓励建设。进一步完善、修订殡葬管理和奖补办法,积极争取各级奖补政策,调动农村公墓整治及建设积极性。继续加大殡葬改革、节地安葬推行力度,力争到年底,全县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普遍落实,散埋乱葬得到有效治理,群众文明祭扫成为主流。

  三是跟进指导,科学规划。村规民约是自治组织的村民自我约束规定,不能把村规民约的效力无限放大,要让村民在说服教育、示范教育、场景教育中潜移默化,逐步跟上新时代的节奏。

(李文华 韩晓东)

  强化基础保障 倡导殡葬新风

  近年来,垦利区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殡葬改革环境进一步优化,生态殡葬工作进一步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传统理念根深蒂固。受“入土为安”观念影响,部分群众难以摒弃传统丧葬习俗,对树葬、花葬、海葬等绿色殡葬方式一时难以接受,部分乡村地区骨灰装棺再葬、丧事大操大办现象时有发生。当前农村丧葬大部分为二次装棺再葬,习惯披麻戴孝、大操大办,耗费一般在5千元到1万元不等。

  二是政府投入尚显不足。目前,我市仅对几类特定人群实行基本殡葬项目服务免费,未出台花葬、树葬、海葬等生态安葬方式的专门激励政策,难以有效调动群众积极性。农村丧葬费除去政府补贴1000元外,平均还需承担2至3千元不等。

  三是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受制于土地、资金等因素制约,公益性公墓建设不足且城乡差距较大。城区公益性公墓的用地审批手续繁琐,建设投入大;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理念落后,多为村集体利用撂荒地等非可耕地建设,难以满足当前殡葬改革的需要。

  四是殡葬市场鱼龙混杂。由于当前殡葬管理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殡葬市场门槛较低,部分销售者未经工商和民政部门注册,进货渠道不明,销售劣质丧葬优品和封建迷信用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下一步,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引领与不良习俗整治相结合,深入持久地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讲殡葬改革政策,普及殡葬科学知识,引导群众自觉破除殡葬陋俗,改变殡葬观念,倡导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的新风尚。

  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逐步探索更加完善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制定科学补贴标准,对实行树葬、花葬等绿色殡葬方式的给予一定奖励,特别是对选择骨灰撒海等不保留骨灰安葬方式的加大奖励力度。

  三是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大对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对城乡公益性公墓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在围城村建设骨灰堂,推动集中安葬。

  四是加强行业集中整顿。出台殡葬服务管理规范,治理整顿殡葬服务市场,取缔非法殡葬用品经营场所,掐断殡葬迷信用品源头。规范殡葬用品经营手续。对取得殡葬经营许可的个人和单位,明确经营范围、品种,实行明码标价,健全公示监督制度,公开监督电话。成立殡葬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助推殡葬市场规范发展。

(曹丽君)

责任编辑:刘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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