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东营20处电子警察即将正式启用!5处专拍不礼让行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安全、有序、畅通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19年12月25日起,启用部分新建、改建的电子警察和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位置

  1、迎宾路与民安路口;

  2、迎宾路与国安路口;

  3、迎宾路与顺安路口;

  4、傅家路与民安路口;

  5、傅家路与长安路口;

  6、花苑路与国安路口;

  7、广颖路与国安路口;

  8、广颖路与顺安路口;

  9、乐安大街与阳光路口;

  10、西外环与广明路口;

  11、西外环与广泰路口;

  12、傅家路淄河桥处;

  13、长安路消防大队门口处;

  14、潍高路水利工程公司门口处;

  15、老潍高路华泰集团门口处;

  16、老潍高路与河西路口西50米处;

  17、顺安路与傅家路口北280米处;

  18、康安路孙武驾校处;

  19、老潍高路与月河路口北侧。

  二、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位置

  1、孙武路与乐安大街路口南350米处(新天地门口);

  2、孙武路与迎宾路口南350米处(贵和苑西门);

  3、乐安大街与锦安路口(渤海御苑南门);

  4、正安路与乐安大街路口北180米处;

  5、正安路与广浩路口。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12月18日

  关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州路(南一路至白马河路)路段启动电子警察的公告

  为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1月15日起,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州路(南一路至白马河路)路段,启动电子警察抓拍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驶。

  特此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刘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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