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全市高端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和自主培养力度,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金蓝领聚才计划的意见》,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申领金蓝领聚才计划2019年度岗位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在规定日期内将申报材料将相关材料统一报当地人社部门。
据介绍,申报人员需是我市企业的在职职工。工作单位为我市行政区域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且申领时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为正常缴费状态。2018年1月1日(含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经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相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岗位技能提升补贴。
另外,岗位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按照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确定,符合申领条件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5000元和10000元。
此次申报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申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含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申报日期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第二批次申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2019年1月1日(含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申报日期自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逾期未报视为自行放弃申领资格,不再申报。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金蓝领聚才计划2019年度岗位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申请表》,由用人单位初审后根据所在辖区报相应县区人社局或开发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内部网络核查不到职业资格证书、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需申请人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证明。
具体详情市民也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咨询电话:8381156。
(记者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