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的养老待遇这么快就批下来了,这多亏了国家的政策好啊!”在广饶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顺利办完手续的杜女士高兴地说。
杜女士退休前在市浦江工贸有限公司供职,2006年10月办理招工手续并参保缴费,前几年达到退休年龄时,因为缴费不足15年,依据鲁人社《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今年顺延期限已到,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前来办理退休手续。广饶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通过核查杜女士的参保档案和缴费情况后,确定杜女士养老保险还差26个月缴满15年,随即按补缴有关规定为杜女士做了26个月的一次性趸缴补足了15年。趸缴完成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趸缴的次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问题进行了规范,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