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南二路部分路段实施车辆分道通行交通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分道通行路段
南二路(西四路至东八路)。
二、分道通行规定
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在道路右侧两车道(大型车道)行驶;载客汽车、轻型货车在道路左侧两车道(小型车道)行驶。
车辆驾驶人必须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本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施行。
特此通告。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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