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总工会了解到,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更名为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并出台相关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山东省总工会对获奖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获奖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奖章,根据《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6000元,所需资金列入省总工会年度经费预算。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参加工会组织的疗休养和其他活动,疗休养和其他活动期间按出勤对待。(刘一颖 刘晓林)(完)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