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8月13日至15日报名

  7月3日,东营区教育局举行全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今年东营区文苑学校启用招生,配备优质教育资源,让周边居民子女入学更方便。

  东营区继续实行划片招生,招生服务区划分保持与往年大体相同,让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就近入学、免试入学。东营区教育局将在之后公布招生服务区及招生计划。

  此外,市胜管中心11所学校与东营区管理学校实现统筹招生,比去年增加两所。

  8月13日至15日统一现场报名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8月13日至15日,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现场报名,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经学校复查、东营区教育局统筹审核后,各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8月22日开始,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对登记入学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小学和初中非起始年级的学生转学,统一在8月15日进行,由学生家长携带学生入学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进行现场认定。会上,东营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与往年不同,学生转学实现了网上提报,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审核,让家长少跑腿。

  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8月15日至16日报名。

 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简化

  为方便市民,今年,东营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简化,减少了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常住居民子女需提供: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③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原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可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

  非常住居民子女中,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升入初中学校的学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居住证明与户口簿或居住证住址不一致的,按居住证明地址入学

  需要提醒家长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其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西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不论户口是否在居住地派出所,按常住居民对待入学。根据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超额的,超出学生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学校

  在会上,东营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等。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格禁止擅自跨服务区招生。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入学两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班额控制方面,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不超过省定标准(小学45人,初中50人)设置班额,初中一年级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0人。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划定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统计出名单,由东营区教育局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按照教育部新规定,学校将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东营区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

记者 李红佳

责任编辑:张馨月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