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0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有关做法,并发布四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法院不断创新未成年审判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发生。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4件,判处未成年罪犯77人,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0,犯罪率由1.5%降至0.9%。在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上下功夫,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43件86人,对以未成年人为犯罪对象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重判,该适用死刑的坚决依法适用死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2人。
全市法院延伸审判工作职能,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做好教防结合文章。经过不断探索,形成了庭前重查、庭中言教、庭后重教的工作机制;与东营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定《东营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校园欺凌防治;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在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时,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挖掘审判资源,做好审判职能延伸。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2019年上半年,已向教育部门发出遏制“非法校园贷”、预防性侵未成人犯罪案件发生的司法建议2份,市教育局针对司法建议中指出的问题会同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东营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非法“校园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在各院校深入开展非法“校园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引入社会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实施“模拟法庭进课堂”全覆盖工程;开展“金秋助学”帮扶活动,为困难学生送去助学金。三是找准工作定位,做好犯罪预防工作。顺应发展规律,创新工作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请进来”进行现场法治教育,“走出去”进行近距离法治宣传,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法治宣教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