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山东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作落实年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进一步化解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管理方面的突出矛盾,提高人事管理工作质量和效能,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近日,山东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修订印发了《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社规〔2019〕7号),创新岗位政策,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发展。

一、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同时,对标苏浙粤,结合我省实际,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分别确定为3%、2%、1%,更好地满足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的需要。

二、幼儿园岗位结构比例与小学实行统一的结构比例标准

改变原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小学岗位结构比例下限设置的办法,幼儿园岗位结构比例与小学实行统一的结构比例标准,极大缓解当前幼儿园教师岗位评聘矛盾,拓展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

三、扩大和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适用范围

为指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人事管理工作,文件明确民办中小学、其他类型幼儿园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同时,根据中小学职称评审范围,将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教育教学机构也纳入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适用范围。具体适用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根据其承担的教学职责任务,参照相应学校的岗位结构比例执行。

责任编辑:黄海霞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