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新华网·2026-04-30 10:02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题:整治“舌尖上的上当” 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发布
新华社记者赵怡宁
4月29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将统筹全覆盖监管与靶向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网络食品消费安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全国吃类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5%。与此同时,网售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屡禁不止,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优思益”等近期翻车的“网红产品”,披着“高大上”的外衣,用营销话术和虚假宣传大肆“收割”消费者,让老百姓“舌尖上的期待”变成了“舌尖上的上当”。
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存在销售主体多元、违法违规行为多样等难点和堵点。对此,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全覆盖式监管,将各方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孙会川说,首先平台必须做好资质审查和内部管理;其次,生产经营者决不能当局外人;另外,主播必须要对直播间里说过的话、带过的货负责任。“谁的环节谁负责,谁的地盘谁守好,明确‘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架起违法违规‘高压线’。”他说。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虚假宣传行为。例如,普通食品却通过各种手段明示暗示自己可以“治病、保健、防病”,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暗示自己可以“治病”。
二是违法广告行为。例如,对食品的产地、成分、功能等胡编乱造、张冠李戴,利用所谓“专家、学者、白大褂”站台背书,误导消费者。
三是平台机构违法行为。例如,对于虚假宣传放任不管,甚至纵容造假。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纯天然”“治病”“减肥”等高风险用语实施全网监测,开展减肥食品、运动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等“网红食品”靶向抽检,建立“线索发现地牵头、生产销售地配合”的协查联动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一查到底、全链打击。
此外,针对当前“网红食品”存在的虚假宣传、制假售假、“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滥用添加剂,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今年还将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红食品”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生产经营全链条、线上线下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5月20日起施行,规定进一步压实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责任与义务,明确入网食品销售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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