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日前,我市21家企业、10家工业园区被评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
根据日前发布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的通知》,认定417家企业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1家工业园区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其中我市21家企业、10家工业园区分别上榜,被评为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
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等工作,广泛开展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活动,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记者 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