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被省司法厅确定为 2024年改革试点县(区)

爱东营讯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垦利区被确定为全省“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点县(区)。

近年来,垦利区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切实加大执法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夯实法治根基,通过了《关于加强垦利区镇街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成立各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健全完善社会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聘请6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设立16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工作。设立基层执法监督联系点,搭建以专职监督员为主的“1+N”监督模式,构建区镇(街道)互联贯通的监督体系,打通基层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重点聚焦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全面启用“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入企行政检查和参观调研均通过平台发起,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提升行政检查质效,提高企业和社会满意度。

下一步,垦利区将认真落实省司法厅改革试点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尽可能地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发展,不断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保障水平。

(记者 商雅雯)

责任编辑:赵鹏飞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