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 日前,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事立法工作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深刻总结新时代军事立法工作实践经验,按照新修改的立法法,对军事立法工作制度机制作了全面系统规范,对推动军事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依法治军战略贯彻实施,促进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共13章85条,明确了军事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定了制定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权限;规范了制定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的规划与计划、立项、起草与呈报、审查、决定与发布、备案、修改与废止等具体程序,以及备案审查、清理汇编、适用与解释、体例规范等相关制度。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