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新闻发布会召开

爱东营讯 9月6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韩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学锋,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吕文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市民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服务大局普法行”等主题活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以案释法”工作,着力构建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我市“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实法治助力。

韩辉表示,市司法局利用“平台+部门”开展“以案释法”。在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开设“黄河口普法专栏”,联合市委宣传部、网信办、依法治市办推出“以案释法”微宣讲——“东营有说法”;开发建设“黄河口智慧普法平台”,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优化调整“黄河口普法”网站,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走深走实;组织开展短视频创作大赛,推动实现随时随地“指尖学法”。深化“法律七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八五”普法宣讲团、“民法典”宣讲团、“工伤保险”普法宣讲团等,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等主题系列活动,采取“订单式”、双向选择的方式,分层、分级、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全市每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活动3000余场次。提高“以案释法”宣传实效。近年来,我市通过多种形式,深度挖掘本地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人民群众释法析理,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深入持久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企业、社会组织、普法志愿者的力量,合力助推法治东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关于市市场监管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开展普法工作,王学锋表示,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立足部门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开展精准普法,率先建立了部门精准普法工作指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普法“广度”;突出重点环节,提升普法“精度”;转变执法理念,传递执法“温度”,积极打造“执法+普法+服务”模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积极维护公平规范市场秩序。

就市公安局如何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吕文建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法治公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生态环境、能源安全等领域热点焦点,聚焦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犯罪以及养犬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筛选典型案例,深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青年民警志愿服务”“入户走访”“入企普法”“进校宣讲”等普法宣传活动拓展普法理念、创新普法手段、丰富普法形式,推进公安法治文化氛围渲染,总结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具有东营特色的公安法治文化。

(记者 王敏)

责任编辑:武方圆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