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根据农业农村部新调整的黄河禁渔期制度,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实行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禁渔期为4月1日至7月31日,同时鼓励地方实施更严格的禁渔期制度。
自4月1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我市同步实行黄河禁渔期管理,禁渔范围为辖区内的黄河干流。此次黄河禁渔,既是全面贯彻新施行的黄河保护法的具体行动,更是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有力措施。我市将深入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黄河禁渔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渔业非法捕捞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努力打造沿黄渔业水域生态保护标杆,奋力开创现代渔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记者 王苗苗 实习生 张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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