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攻坚突破|完善机制创新举措 为攻坚突破提供坚实保障——《关于加快推动“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攻坚突破的实施意见》解读④

  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再好的政策,如果不落地,也终将成为“空中楼阁”。为推动“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攻坚突破,今年,我市制定《关于加快推动“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攻坚突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攻坚突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如何推动今年攻坚突破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关键是推进《实施意见》落地见效。为此,我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考核激励等制度机制,采取强化政策扶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跟踪评估等有效举措,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加快攻坚突破“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提供了坚实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级层面,我市将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攻坚突破领导小组,下设“四新”经济攻坚突破工作专班、数字经济攻坚突破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在县区层面,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坚持“部门协同、市县联动”,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调度,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在强化政策扶持方面,我市将认真落实省、市2023年“稳中求进、进中提质”政策,鼓励县区、市属开发区积极突破“四新”经济,对当年考核评价前2位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四新”经济集聚区和领军企业,市级按规定给予奖励。对首次纳统并入选高端化工、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轻工纺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名录的企业,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按规定给予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类基地、省级数字经济园区的,按规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对年度新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上云标杆企业,按规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宽松开放的市场营商环境,需要在监管方式上不断探索创新。我市将通过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将管理创新作为促进“四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建立创新宽松、严密透明的监管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减少对“四新”经济、数字经济项目的前置审批和行政干预,形成“负面清单”企业准入模式,持续简化项目审批和优化管理流程,争取更多企业纳入“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扶持范围。探索“条件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及时性和有效性。

  政策好不好,关键看实效。我市将加强跟踪评估,探索建立统计跟踪评估机制,强化数据分析,按季度发布“四新”经济、数字经济运行情况,对发展情况、发展趋势、发展前景进行常态化预测预判。同时,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加强对“四新”经济、数字经济攻坚突破重点任务推进的日常督查调度,将“四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全市重点项目观摩范围。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对推动全市“四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激励,把标杆立起来、把导向树起来,进一步营造推动攻坚突破的浓厚氛围。

(记者 张利波)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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