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为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市民购房需求,有效促进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市住房城建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与群众购房有关的政策主要包括:实行购房补贴方面,6月30日前,在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购买开发企业开发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含预售和现售),给予房屋成交价1%的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购买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两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有关政策还包括合理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延长购房冷静期,对通过“卖旧买新”的,鼓励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不少于1个月的购房冷静期,在购房冷静期内,实行无理由退房丰富住宅产品类型,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住房促销活动常态化,定期组织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扩大“东营优才卡”政策覆盖面,推动大学生人才购房补贴“免申即享”等。
(记者 贾重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