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干 事争一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主任巴光莲:黄河三角洲检察公益诉讼的巾帼力量

  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巴光莲现任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主任,“不怕困难,定要成功”是她的座右铭。她被市政法委授予“政法英模”荣誉称号,她负责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检察系统保持前列。

  2019年,市检察院新增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巴光莲带领部门干警,从无到有,聚沙成塔,逐步形成了公益诉讼检察“东营经验”。《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公益诉讼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被省检察院转发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参考;《四大模块 一体指挥 全力打造公益诉讼工作新引擎》创新工作,获2022年度(第四届)全省检察工作创新项目评选一等奖,《构建“四位一体”工作模式 助力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转发。

  如何结合地域特点,办好公益诉讼案件,是巴光莲和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一直思考和不断实践的问题。三年来,针对东营湿地率高达40%以上,地广人稀,危废倾倒易发多发的特点,着力突出污染防治。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6件,提起公益诉讼18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6000余万元。针对黄河三角洲陆生、海洋野生动物多达1500多种,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易发多发的特点,着力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6件,提起公益诉讼11件,倾力维护生物多样性。针对东营地处黄河最下游,河道淤积、纵横交错的特点,全力守护黄河河道安全。督促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12个,拆除违法构筑物1万余平方米,清理被占河道27公里,修复堤坝7公里。针对黄河三角洲近80%的土地为盐碱地,面积大、利用难度大的特点,着力加大土地资源保护力度。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1000余亩,部署开展专项监督,严防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融入大局,做双赢共赢的践行者。巴光莲和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一起,主动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区域治理大格局中。市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河务、水利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工作站;积极参与建立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与山东区域沿黄市级院签署《黄河流域(山东)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与10个市县(区)院成立“小清河公益守护检察联盟”,与15个沿黄(渤)海检察机关签署《黄(渤)海实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跨行政区划办案与属地化检察治理联动机制。努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两级院建成生态修复基地7处,作为履行替代义务的专门场所,通过替代性修复方式增殖放流2300多万粒蛤苗,有效修复了生态环境。

(记者 商雅雯)

责任编辑:李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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