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东营市建立劳动争议 “八调衔接”机制

  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近日,申请人王某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大厅受理窗口申请仲裁,请求单位支付27000元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不同于以往案件受理,大厅工作人员并未按既定程序先进行受理登记,而是先征询了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我市某电子公司意见,为其出具了案前调解建议书和委托调解函,移送至市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最终调解中心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22000元成功调解。这是今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八调衔接”机制、启动案前调解工作以来,委托调解成功的首起案件。

  据了解,为坚定落实国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方针,推动多元化解,助力社会和谐,今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创新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八调衔接”机制。一是建立案外调解与裁前调解衔接机制。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前后全环节、全流程,一方面,启动立案受理前的案外调解,以减少群众诉讼负担,减少劳动争议案源;另一方面,加强仲裁裁决前的裁前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促进双方柔性止争。二是建立仲裁调解与科室调解衔接机制。秉持人社部门“全员调解”新理念,在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依法调解同时,根据劳动争议不同类型,选定职能相关、业务相近科室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力求在参与调解中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措施、提升水平。首批已有78起案件分别移送至劳动监察支队、劳动关系科、社保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进行调解。三是建立行业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充分利用各级人民调解机构专业性、全面性优势,在做好人社部门行业性调解工作的同时,将适合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多种方式移送人民调解机构内设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自9月份以来,市人民调解中心已接受市劳动仲裁委委托调解33起,已成功调解22起,其余仍在调解过程中。四是建立企业工会调解与商会协会调解衔接机制。发挥广大企业工会维护职工权益作用,利用各类商会协会协调服务企业功能,依托工会、商会、协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贴近企业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近期已先后在浙江商会、菏泽商会等新建了一批调解组织,东营区工会、胜利油田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已被评为省级标准化调解组织。

(记者 关晨歆)

责任编辑:衣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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