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实现“十八”连涨

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为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根据省市《关于2022年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广饶县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月将分别增加175元、165元、155元和145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1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调整后的工伤定期待遇将于9月30日前补发至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指定账户。这是自2005年起,广饶县连续18年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

据悉,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作为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内容之一,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工伤职工的关心和关爱,此次调整将惠及广饶县32名一至四级级工伤职工和251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据了解,本次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广饶县1-4级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发放标准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此次不再调整。

(通讯员 吴汉平 孙福坤)

责任编辑:武方圆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