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口普法丨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行为 坚决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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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我国渤海海域全面进入为期4个月的海洋伏季休渔期。我市海洋和渔业监督监察支队积极作为,不断加大海上巡查力度,全力维护伏季休渔管理秩序和海洋生态稳定。

  案例一

  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捕捞作业被惩处

  基本案情:2021年08月,海监执法船在38°02‘30“N,119°11’19”E(50/8渔区)海域发现鲁河渔6xxx5正在进行下网捕捞作业。经渔政执法人员登临检查,发现该渔船携带刺网40条,网具网目尺寸为50毫米,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经市海洋和渔业监督监察支队立案调查, 认定船主郑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办案机关依法对郑某某做出了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情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台风期间不听从渔政部门回港避风指令被处罚

  基本案情:2021年7月(2021年第6号台风烟花过境期间),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下发《关于立即召回海上作业渔船的紧急通知》,要求所有海上作业渔船必须停止作业于当日下午5时前返港避风。期间,鲁东渔6xxx0船长化某某在收到召回指令,且经主管部门多次催促的情况下,拒不执行立即停止作业返港决定,继续滞留海上作业,直至次日上午11时才返回广利渔港。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在对渔船进行现场检查后,将案件移送市海洋和渔业监督监察支队。经办案机关调查,认定化某某在台风期间拒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做出的停止作业返港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办案机关依法对化某某做出了罚款八千元、扣留船长职务证书3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做出的离港、禁止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等决定的船舶,可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扣留或吊销船长职务证书。”从业者应当自觉服从渔业主管部门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从事渔业生产活动。

  案例三

  伏季休渔期间不得携带违规网具和擅自转移停泊地点

  基本案情:2021年06月,海监执法船在38°25‘34“N,118°53’18”E(49/3渔区)海域发现鲁沾渔6xxx0正在航行。经渔政执法人员登临检查,发现该渔船携带锚张网40条,部分网具网目尺寸为0.6毫米,无渔获物。经市海洋和渔业监督监察支队调查,认定该渔船违反《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的相关规定,办案机关对船主李某某做出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情分析:《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在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应禁渔的海洋渔业船舶应当在船籍港停泊,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规定在禁渔期内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伏季休渔期间,渔船不得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未经渔船管理部门批准,应禁渔的渔船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

  案例四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被处罚

  基本案情:2021年9月,海监执法船在开展海上执法巡航检查时,在37°25‘35“N,119°06’121”E附近海域(72-4渔区)发现鲁潍渔6xxx9船正在进行网具清理作业,经执法人员登船检查发现,鲁潍渔6xxx9船甲板上有零星渔获物,船尾携带弓子网1条,有明显作业痕迹,船长王某某承认使用弓子网进行捕捞作业的事实,该船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为刺网,船长王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被立案调查。经市海洋和渔业监督监察支队调查,王某某所有的鲁潍渔6xxx9船属小型木质渔船,出海时仅携带一条弓子网进行捕捞作业,渔获物极少且已自行放生,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询问,属一般违法行为。办案机关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王某某加强依法安全生产教育,给予裁量标准内最低档罚款,最终,办案机关依法做出对王某某罚款一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情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从业者应当严格按照捕捞许可证规定的作业类型、范围,依法依规生产活动,自觉做好行业自律,保护好渔业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记者 徐垒垒)

(第二十四期供稿单位: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责任编辑: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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