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6月1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严查严纠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本次行动将重点管控未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不按规定地点停放、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本次行动以教育劝导(口头警告)为主,处罚为辅。初次(当天)违法的,予以口头警告,不予行政处罚。执勤民警、辅警将违法人员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家庭住址)、车号、现场违法照片等信息录入手机版无线警务平台。次日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以罚款处罚。
交警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遵法骑乘,倡导做到:按规定悬挂号牌并保持完好清晰、按规定规范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乱停乱放、靠右侧行驶、骑行时不实施浏览电子设备或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记者 张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