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药进了医保但医院没有货,到药店买不报销,怎么办?”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实施,有效满足群众合理的用药需求,近日,市医保局印发《东营市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暂行办法》,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一起,形成谈判药品报销的“双通道”。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药店发生费用的报销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什么是“双通道”?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符合国家规定医保适应症的,按规定纳入住院和门诊慢性病管理。
◆“双通道”管理药品按照什么政策报销?
本地就医: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照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核算;在本地“双通道”管理定点药店发生的费用,分别按照住院和出具《东营市“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备案表》的门诊慢性病就诊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核算。
例:在东营市人民医院住院,或开具了门诊慢性病《东营市“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备案表》,在“双通道”管理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按照东营市人民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核算。
如:参保人住院购买培唑帕尼片费用9600元
(注:以上计算忽略起付线对结算结果的影响)
长期外地居住人员在长期居住地就医:在长期居住地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报销政策同本地。
临时外出就医和长期外地居住人员在长期居住地以外地区就医:发生的异地费用首先自付比例10%。
例:在齐鲁医院住院,或开具了门诊慢性病《东营市“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备案表》,在“双通道”管理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首先自付比例 10%,按照齐鲁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核算。
如:参保人住院购买培唑帕尼片费用9600元
(注:以上计算忽略起付线对结算结果的影响)
◆报销材料有哪些?
住院:医保责任医师处方、发票、费用清单、住院医嘱、《东营市“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备案表》。
门诊慢性病:医保责任医师处方、发票、费用清单、《东营市“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备案表》。
待具备联网结算条件后,直接联网结算。
◆《东营市“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备案表》在哪开具?
本地就医参保人员“双通道”用药备案表:由住院所在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具备处方权的医保医师开具;定点医疗机构无处方权的,由市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医保医师开具。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双通道”管理药品备案表:可由就医医疗机构或参保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医保医师开具。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双通道”管理药品备案表:由就医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医保医师开具。
医保医师填写完成后,由其所在医院医保办盖章复核。
◆纳入了“双通道”管理药品有哪些?
本地就医: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东营市“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2021年版)》。
异地就医:除本地“双通道”管理药品外,范围扩大到谈判药品,包含已纳入国家药品目录的历年国谈和省谈药品。
温馨提示:《东营市“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备案表》可通过登录“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资料下载”自行获取;无“双通道”管理药品备案表,或超出备案表用药量的不予报销。
(记者 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