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育幼关系着千家万户,是重要民生工作。2021年以来,我市坚持把“一老一小”工作作为暖民心的政治工程、解民忧的民生工程、增民利的发展工程,落实政策措施,增加服务供给,着力破解难题,筑牢民生底线,用心用情守护“一老一小”稳稳的幸福,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东营市暨中心城区2021年“敬老月”主题宣传与服务活动现场。
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蕴含着老年人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衡量着一个地区发展和文明程度。2021年,我市认真落实惠老政策,深化敬老宣传教育,共为符合条件的12.2万余名70周岁以上农村和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发放生活救助金1.08亿元,核拨省、市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51.36万元。通过推行电子优待证、简化优待凭证、财政资金奖补等方式,牵头落实省政府优化后的6项优待老年人政策。深入开展“敬老月”“老年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敬老助老社会氛围。2021年,我市有3个社区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7位老年人入选“第二届山东健康老人”。
东营鸿港医院为老年人开展导诊服务。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让老年人更有“医”靠。我市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工作,9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8家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4家政府办二级及以上中医院全部设立康复科和治未病科;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和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均达到70%以上。全面推行“互联网+护理服务”,解决老年人居家护理难题;政府办6家中医医院和市人民医院、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均开展了“代煎中药配送到家”服务;8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各级医疗机构通过设立“无健康码通道”“老年人就诊服务处”“一站式服务中心”“智慧助老”等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17家医疗机构被命名为东营市首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市49家养老机构中,10家为医疗机构举办,9家内设医务室,9家为嵌入式,其余21家与就近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有效提升了为老服务质量。
从“幼有所育”走向“幼有优育”,营造婴幼儿照护良好政策氛围。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2020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婴幼儿照护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个,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
我市积极做好托育机构备案工作,及时组织了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培训班,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现状及工作要求、托育机构备案信息平台等进行了重点讲解和培训。积极引导托育机构按照国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促进托育机构备案工作规范开展。目前,我市在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备案机构共27家。
同时,我市积极推进照护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制定有关措施,对卫生评价、机构建设、人员培训、项目储备等进行了规范。抽调11名儿科专家,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指导组,指导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等4所学校共计招生幼儿保育专业632人。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托育机构安全督查,采取县区全面自查、市级抽查的方式进行,确保托育机构安全,为照护工作提供安全环境。
(记者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