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构筑多元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为新时代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构筑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四位一体”的多元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障体系,为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全方位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立法+执法,护航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继参与起草、审查制定了《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条例》《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的立法质量和效率。扎实开展涉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通过立改废并举的方式,不断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同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聚焦行政执法领域的重点、难点和堵点,加快推动“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完善功能模块、优化指标体系、规范审批流程、强化结果运用,不断增强执法监督的时效性、客观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化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强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增强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妨碍高质量发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关,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勤廉一流的行政执法队伍,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深化普法宣传,增强全民生态保护自觉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工信等部门单位,围绕“保护母亲河”“构筑石化关联产业转型发展新高地”等主题,积极组织开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与高质量发展自觉。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和抓手,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普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以身边优秀案例和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公众自觉投身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行动中,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生态、打造高质量发展新样板的良好氛围。将涉及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应知应会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维护生态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和水平。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强有力法律支撑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行“互联网+法律服务”新模式,建成“法治东营”智慧服务矩阵,有效提升了企业和群众的法律服务获得感、幸福感;组建“法律服务志愿团”,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主动融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为生态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加快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深化地市间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服务合作交流;加强与法院的衔接配合,强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运用,为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撑和技术支持;建立生态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行业优势和专业力量,以非诉方式推动环境污染矛盾纠纷的快速稳妥解决。

  积极参与沿黄九省律师联盟工作,聚焦黄河沿线生态修复、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等重大战略和重要工程,突出黄河生态安全、黄河流域区域合作等重点工作,依托全省律师对接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化公证在生态保护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证据保全作用,通过便捷取证、全过程保全、根据案件需要出具不同公证书等方式,有效参与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和各方合法权益维护中。

  加快推进黄海大厦公共法律服务产业发展基地建设,吸引更多律师所、司法鉴定所、调解组织等专业性法律服务机构入驻运行,优化产业布局,形成聚合效应,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高质效、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记者 赵鹏飞)

责任编辑:邓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