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说新语】商品促销不能“雾里看花”

  网上购物时,商家经常打出促销优惠措施,像限时抢购、预售低价、秒杀、闪购、满减等。“双11”期间,商家更是出台了各种优惠促销,却遭到部分消费者吐槽。

  据《法治日报》报道,今年“双11”,一些平台、商家给出的不少促销优惠让消费者感到“乱花渐欲迷人眼”。

  原价1299元,预售价1199元,跨店优惠券每300元减40元,店铺优惠券满200元减30元,预付定金50元享两倍优惠,加购指定商品满200元减20元。

  如此复杂的优惠促销,让人短时间内摸不着头脑,难怪消费者吐槽 “没点奥数功底都不配过‘双11’了”。

  历经多年,“双11”在消费者看来是促销购物的一个节点,如此复杂的促销,着实让消费者“雾里看花”似的有些朦珑感。

  如果仅仅是优惠措施让人费解,促销优惠最终落到实处也行,事实却并非如此。今年“双11”,商家先涨价再降价,但最终折扣商品比原来还贵。消费者提前付了定金,买东西却多花了钱。说是买一送一,送的却是小样。如此等等,让消费者感到被商家的消费规则迷惑了,掉进了消费陷阱。

  “双11”,无论对商家还是对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个时间节点,商家想趁机多销售商品,消费者想趁机多购买些商品。商家推出各项优惠措施,吸引消费者多购物。消费者想趁商品价格优惠之机,多购买些物品。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已经达成了默契。

  商家推出的促销规则,却像数字游戏似的,不容易弄明白。购物本是简单行为,制定这样的规则使得消费者购物有些麻烦,如何购物才能优惠,需要精心琢磨一番。还有,商家打着“双11”优惠的名义推出促销规则,有些商品却没有降低价格,消费者感到受了蒙蔽、欺骗。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双11”期间,商家制定的促销规则,消费者有些费解。商家打着优惠的名义却没有优惠,欺骗了消费者,跌破了消费者的期待值,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商家制定促销规则,是想吸引消费者购物,但促销规则像雾里看花似的,消费者怎么能放心购物呢?借着优惠促销的名义,实际上却并没有“优惠”,这就失去了信誉。

  消费者的参与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动力源,商家搞促销规则要清楚明白,不能借着促销的名义价格明降暗涨,欺骗消费者,更不能借着复杂的交易模式损害消费者利益。电商平台有义务对商家行为实施监督,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明晰规则,防范陷阱,维护合法权益。

  (扈美荣)

责任编辑:李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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