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山东省慈善条例》,介绍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张国锋在发布会上表示,《山东省慈善条例》已于7月1日施行,该条例是对《慈善法》及其配套政策中的一些重要制度的整合、细化和补充。条例充分体现了突出改革导向,推动慈善领域“放管服”;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对慈善组织参与应急募捐救助进行规范;与时俱进,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公募资格捐退出机制;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规范个人求助行为;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慈善组织普遍反映的开具捐赠票据难点问题;立足实际,对专项基金的设立进行了规范;强调慈善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以充分保护慈善财产;适应时代发展趋势,对遗产捐赠作出规定等八大亮点。
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呈现出了高质量发展态势,在扶贫赈灾、扶老助残、恤幼济困、助学助医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市共登记注册39家慈善组织(不含红十字会),其中6家具备公开募捐资格,11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十三五”期间,全市慈善总会系统共募集善款1.62亿元,设立“她基金”“两癌”贫困妇女救助项目、“点亮乡村”“东营市党员关爱基金”等慈善救助项目和活动,充分发挥了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我市还打造了“爱心汇阳光监督平台”,推动慈善事业信息化发展。今年,我市有3家捐赠企业、1个慈善项目入选第七届“山东慈善奖”,其中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利华益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获“捐赠企业奖”;扶贫特惠险项目获“慈善项目奖”。9月5日第六个“中华慈善日”前后,我市还组织开展了以“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中华慈善日”暨“东营慈善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法律宣传、“99公益日”“慈心一日捐”等各类活动,向全市弘扬善文化、传递正能量,鼓励更多的公众关注和参与慈善事业。
我市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继续秉承现代慈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 张振 见习记者 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