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黄河口大闸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10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关于加快黄河口大闸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据了解,黄河口大闸蟹在东营精养面积已达到8万亩,年产量5000吨,产值5亿元。为进一步壮大黄河口大闸蟹产业规模,做强产业品牌,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日前,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黄河口大闸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黄河口大闸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实施六大工程,一是实施优良苗种培育工程。持续加大黄河口大闸蟹种质提升和新品系选育力度。二是实施标准化养殖工程。充分利用盐碱地、未利用地等资源开发标准化养殖池塘,扩大大闸蟹养殖规模,推行标准化养殖,到2025年,全市黄河口大闸蟹精养面积达到10万亩。制定黄河口大闸蟹产品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推广大规格养殖、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提高亩产量和单体规格。加强质量监管,建立黄河口大闸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满意的绿色产品。三是实施加工增值工程。积极培育一批黄河口大闸蟹精深加工企业,布局建设保鲜、加工、包装、储藏等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四是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开展黄河口大闸蟹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工作,鼓励大闸蟹生产企业积极参加山东省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评选。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做好“黄河口HHK”商标、黄河口大闸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加快推进品牌塑造提升。到2025年,黄河口大闸蟹品牌价值突破25亿元,创建成为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五是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落实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大闸蟹产业,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六是实施科技支撑工程。开展大闸蟹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种源提纯复壮、良种选育、成蟹规格提升、精深加工工艺流程及关键技术等课题研究。

  《实施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扶持政策,一是原良种培育扶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认定的黄河口大闸蟹企业,东营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培育出黄河口大闸蟹新品种并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水产新品种证书的单位,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0万元。二是流通基地建设扶持。对按照冷链物流基地标准建设生产车间2000平方米以上,并按车间面积的3-5倍配套室外收储池塘,一次性收储能力达到5万斤以上的黄河口大闸蟹冷链物流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三是品牌培育扶持。对获得山东省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的,东营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万元。组织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商标设计全国有奖征集评选活动,对最终胜出作品,东营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20万元。每年依托县区组织举办黄河口大闸蟹开捕节、网络新媒体产销对接、蟹王蟹后评选等赛事、展销活动,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四是科研创新扶持。对成功创建以黄河口大闸蟹为主题的省级科技园区的,东营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0万元。五是金融信贷扶持。鼓励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拓专业化、特色化、多样化信贷产品和服务,帮助大闸蟹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大闸蟹养殖、价格保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对重点企业在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三是大力“双招双引”,进一步优化黄河口大闸蟹产业发展环境,引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加快推动大闸蟹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刘楠楠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