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失业人员 可用电子社保卡申领失业补助金啦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电子社保卡服务再升级,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啦!失业人员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全国服务”统一入口申领,渠道畅通、方便快捷,实现“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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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电子社保卡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操作流程如下:

  在“智慧人社”APP申领: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东营智慧人社APP”——点击“人社服务”——选择“电子社保卡”——选择“全国服务”——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在“东营掌上通”微信小程序申领:微信公众号搜索“东营掌上通”微信小程序——选择“我的证照”——选择“电子社保卡”——选择“全国服务”——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在“支付宝”申领:通过“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选择“社保”——点击“电子社保卡”——选择“卡面服务”——选择“全国服务”——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以上渠道,都是建立在已经成功申领电子社保卡的基础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APP,东营智慧人社APP,东营掌上通微信小程序,工、农、中、建、邮储、东营农商行、招商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或小程序等渠道成功申领电子社保卡之后,即可按照以上流程申领失业补助金。另外,符合条件的失业者还可以通过电脑端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的“失业待遇申领”版块申领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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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申请失业补助金的人员需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对于2020年3月至政策出台前,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但目前因重新就业等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其未就业期间的待遇可申请补发。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失业补助金标准200元/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5年,失业补助金标准300元/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5年,失业补助金标准500元/月。

  据介绍,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遇有异地就业、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申请人承诺同意停发并在转入地不再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记者 李玲)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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