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开征求意见:拟实行高校学分制收费

  7月8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拟对相关高校学分制管理进行规范。

  据介绍,该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校本专科教育的学分制收费管理。学分制收费是高校实行弹性学制教学,按实际修读的年限及课程学分向学生收取的学费。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

  其中,专业注册学费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专业学习实施学籍、教学等管理收取的基础费用。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计收。高校在每学年初向学生收取专业注册学费,为学生办理专业注册手续,授予学生本学年选课资格。专业注册学费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

  而学分学费是学生选择修读课程所需缴纳的费用。学分学费按学期计收,学校根据每学期学生选课情况,按照所对应的学分数与收费标准,在学生完成选课后即时收取。基本毕业学分数按学校公布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执行优化专业比价关系收费政策的专业,其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同比上浮或下调。学生补考仍不合格或成绩不满意申请重修的,缴纳重修课程学分学费。

  此外,辅修双学位、双专业及专业培养方案以外的课程,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免收专业注册学费。学生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学习时间按月计算退还剩余专业注册学费。已缴纳学分费用但未修完的课程,按照课程学分及收费标准全部退还学分收费。学生参军、休学的,按照退学规定退还相关费用。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复学后按照该生就读年级学费标准缴纳。

责任编辑: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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