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各类警务事故发生,利津县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警务安全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司法警务保障能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结合司法警务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全体警员提高“警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认识,在装备设施配备、岗位人员配置、安全制度落实、警务履职水平等方面加强管理,规范安检设施布局,方便安检职责实施,严格落实“对寄存物品一律先安检、再寄存”的规定,科学合理布设安检设施。细化岗位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根据警务工作实际,设置安全检查、庭审保障、机关安保、派出法庭警务保障四个基本工作岗位,对不同岗位警务负责人和警务班长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实现警务安全工作职责的制度化管理。
同时,利津县人民法院加强警务技能训练,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组织开展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训练,加强安全检查、刑事审判警务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战练兵,提升司法警察履职规范化水平和警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他们启用用警申请审批制度,由用警部门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用警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警队组织实施。申请书载明用警时间、用警地点、用警事由、用警人数、基本案情和当事人情况,对存在的风险作出充分预估并特别注明,利于司法警察对警务实施中可能发生的情况作出精准预判,以便及时作出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高振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