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人 1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有变化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市公积金中心2019年1至9月份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报告》,1至9月份,我市新增缴存单位541个,新增缴存职工20305人,归集住房公积金21.8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80.89%,比去年同期增长11.42%。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03.6亿元,期末归集余额73.41亿元。

  报告显示,今年1至9月份,我市5.26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23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80.14%,比去年同期增长0.91%,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18.85亿元,资金使用率94.68%。为2403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6.6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95.17%,比去年同期下降27.41%,累计向6.29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0.18亿元,期末贷款余额62.58亿元,贷款逾期率为0.016‰。风险控制良好。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年初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担当作为,不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断简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项业务指标均超额完成计划进度,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态势。

  11月1日起,根据此前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再包括大病提取、低保提取、特困提取、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物业费提取及住宅维修资金提取。新的提取范围包含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再继续缴存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记者 李玲)

责任编辑:刘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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