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美团再收上海交通委罚单 拒不整改或将下架APP

  人民网北京8月13日电 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微信13日消息,近日,本市第二轮网约车平台联合上户检查组中,出现了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的名字。这是继7月份第一次联合检查组中由市委网信办参加后,网络管理部门再次加入网约车平台联合检查。

  这两天,市交通委(执法总队、道运局客运处)、市通信管理局(互联网管理处)的联合检查人员对“滴滴”、“美团”、“享道”、“首汽”等互联网出行平台进行了上户执法检查。

  令人惊讶的是,“滴滴打车”平台在“吃到”550万罚单后,仍在为无资质的车辆派单。从近三天的“黑名单预警”数据上看,“滴滴出行”平台上的不合规网约车辆占比均超过82%,从6月14日至今,平台对清退非法网约车的工作“置若罔闻”。截至发稿前,“滴滴”仍未给出平台上不合规车辆的数量及具体清退时间。

  而“美团打车”也并不尽如人意,平台在“黑名单预警”中占比也逾15%。这两家平台竟“赖”在“黑名单”里不走了!

  此前,在7月第一轮检查中,执法部门累计对滴滴、美团等14个平台共计检查21次,对平台未完成清退平台内不合规车辆、未全量数据推送等违法行为开出罚单114张。其中,对“滴滴出行”处罚550万,“美团出行”处罚147万。

  据了解,2018年5月3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针对“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且拒不改正的”或者“已经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省级主管部门可联合通信等部门对在本省注册的平台依法作出“暂停发布或下架APP”的处罚;对注册地不在本省的,可上报对应国家主管部门后依法作出“暂停发布或下架APP”的处罚。

  今天上午,在“滴滴出行”上海分公司,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市道路运输局、市通信管理局的联合检查人员开启对平台第二轮联合检查。

  现场,交通执法人员对市网约车监管平台的实时订单数据进行抽查比对,10辆接单车辆里均为不合规车辆,平台仍存在为无资质车辆派单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对其开具了2张10万元的罚单。通信管理部门则对网约车平台的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风险评估等情况开展检查,并调查了解相关信息系统在上海属地的落地接入情况。

  当天下午,检查组来到美团打车上海分公司进行上户检查。通过监管平台数据比对,发现“美团打车”存在违规派单行为,交通执法部门现场开具了3万元的处罚决定书。现场,市通管局对美团打车上海分公司宣贯了该《通知》。

  针对各大平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交通执法部门将提请通信管理部门,根据执法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置,直至作出暂停发布、下架APP或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处置等处罚。

  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强化对网约车平台企业的执法检查,并在现有的执法力度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网约车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频次。同时,积极会同通信、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其他执法监管举措。

责任编辑:刘洁宁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