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八届九次常委会议召开

1月22日上午,市政协八届九次常委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宋秀峰等7名委员辞去委员(常委)的决定;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关于增补八届市政协委员和补选八届市政协常委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增补的八届市政协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并推定报告人;协商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了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日程;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审议了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各组召集人名单;审议了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常委轮值名单;审议了市政协2019年协商工作计划(草案);审议通过了2018年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情况报告。

会前,召开了市政协八届九次主席会议,研究了向市政协八届九次常委会议提报的有关事项。

(记者 李怀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八届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22日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1月22日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至28日在东营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三)列席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四)选举事项;(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八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2019年1月22日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秘 书 长:高 雳

副秘书长:孙乐春 卢春玲(女) 赵永刚 王新明 姜 华(女)

姜建华(女) 石循刚 孙典阔 李金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增补委员名单

(2019年1月22日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为序)

于志勇 王永跃 王志安 王梅英(女) 刘汝东 杨万里 杨志高 李勇士

宋振生 张宝华 张善东 迟法波   陈立福 徐长青 高申廉 裴秀峰

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

关于设置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1月22日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东营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18﹞35号)和工作需要,决定设置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三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联系农业和农村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

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

关于文史资料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19年1月22日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东营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18﹞35号)和工作需要,决定将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9年1月22日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张宝华同志任政协东营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马新华同志任政协东营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宋振生、王国柱同志任政协东营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裴秀峰同志任政协东营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李孟发同志任政协东营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段鸿、崔振龙同志任政协东营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王法胜同志任政协东营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综合室主任;

陈立福同志任政协东营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迟法波同志任政协东营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原政协东营市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政协东营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辞去委员名单

(2019年1月22日政协第八届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宋秀峰 陈步科 邵小龙 宋卫忠 段秀林(女) 胡爱民 许孝和

责任编辑:刘楠楠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