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

2019年1月11日,东营市纪委监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孟宪忠通报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省驻东营新闻媒体、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2018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纪检监察双重职责,着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树牢“四个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市委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紧紧抓住“责任”二字,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各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有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践行“四个服从”,加强督查、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市委深化主体责任项目化推送制度,将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具体,已推送15期、26个项目,并对6个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通报。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加强对责任部门单位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底到位、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收到省纪委转来中央第七巡视组转交的89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收到省委巡视组要结果信访件46件,已办结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聚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改进问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变事后追责为事前事中问责、主动问责,倒逼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全市共有54个党组织、114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管党治党主任责任不力被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职能定位,认真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市纪委常委会坚持逢会必学,定期开展主题调研和理论务虚会,努力学懂弄通做实。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开辟“纪委书记领学”专栏,开展“熟读铭记”十九大报告篇章竞赛、纪检监察演讲比赛和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

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力、安全生产事故、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等背后的责任和作风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忠诚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坚决肃清孙政才、令计划恶劣影响,对YBC有关问题认真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及问责建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15件、处分16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市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5人次。

聚焦纪委监委首要职责,织密织细监督网络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召开县区(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深化拓展县区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强化日常监督。深化廉政谈话“全覆盖”,将谈话范围延伸到县区市管干部和市直部门单位中层,已谈话1727人。探索实行重点关注制度,首批筛选100个廉政风险相对较高的部门单位中层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定向监督、精准监督。坚持“一人一档”,为1300余名市管干部建立个人廉政档案,进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跟踪监督。

深化巡察监督。开展六届市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巡察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40个,共发现各类问题717个,移交问题线索130条,涉及县级干部20人;向市委提出专项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10个方面的专项治理,责令追缴违规违纪资金663万元。

拓展派驻监督。着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调整、更名、赋予职能工作,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与执纪监督部门建立联系联络、监督报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掌握监督联系单位政治生态。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围绕重点工程、民生实事等工作,加强对驻在职能部门单位干部作风、工作效能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全年核查处置问题线索75件。

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

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和内设机构优化调整等任务,全市共划转编制104个、转隶干部92人。调配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主业集中,市纪委监委新设4个纪检监察室,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

强化一家人意识,开展家访活动,与转隶干部逐人谈心谈话,合理安排岗位,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着力加强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纪检监察业务和纪法衔接制度规范,完成与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不断提升依纪依法审查调查水平。

扎实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5个县区监委共向39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全部按时完成组建挂牌。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一刻不停歇地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紧盯“四风”老问题不放松。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查纠违规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变相公款旅游等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9起、处理154人,公开通报曝光67起、75人。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90起、处理99人。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了崔宏海、殷建林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75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64件,立案646件,处分627人,其中党纪处分603人、政务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处分县级干部18人,科级干部57人,一般干部76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76人。同时,注重抓好纪法衔接,全要素试用12项监察调查措施,共对27人采取了留置措施。

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421人次,同比增长12.9%。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785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55.2%;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423人次,占29.8%;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63人次,占4.4%;第四种形态,依规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150人次,占10.6%。

全面加强纪律教育,市纪委监委组建35人的廉政宣讲队伍,到市直部门单位讲授廉政党课110余场次,面对面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1.16万余人次。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件的治本功效,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入剖析崔宏海严重违纪违法等典型案例,拍摄《天问》《答问》《梦的代价》等教育专题片。通过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刊发受处分党员干部忏悔书,播放党员干部被宣布“双开”现场视频,提升警示教育和震慑效果。坚持公开透明、主动发声,及时通报执纪审查、监察调查信息和典型案件,配发评论文章56篇,阐释纪法要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一刻不放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持续保持了高压态势。全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51件,处理296人,其中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4件,处理23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23起、143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65起,处理73人,其中打掉“保护伞”9人。

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积极探索实施了“三大工程”,即农村廉政党课“大宣讲”,坚持市县联动,组织宣讲35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4万余人次;农村党支部书记廉政“大约谈”,对全市1741名农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财务“大公开”,开发“我爱我村”阳光财务公开监督平台,将村级财务及涉农惠农资金在互联网上公开,真正把农村财务收支情况“晒在阳光下”,以公开促廉洁,改善农村政治生态,倒逼基层治理。

打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明确提出“处理也是导向”“处理干部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级别越高越好”,而是“抓典型、树导向、促发展”的工作定位。

注重强化正向引导,印发《深化重点观察办法的指导意见》,充分考虑违纪违规行为的主客观因素,做到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全市已将141名党员干部列入重点观察。制定《在量纪处理中充分考量党员干部平时工作业绩的实施办法(试行)》,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认真落实正向激励、澄清保护、容错纠错、回访关爱等制度办法,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勇于负责者负责。以召开现场会、公开通报等方式为14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46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了关爱回访。

在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针对政企交往中存在的“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问题,制定出台《领导干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十不准”》《党员民营企业家廉洁从业十条规范》《东营市政商交往“四张清单”》等文件,对政企交往提出要求、划出底线;召开党员民营企业家廉洁从业座谈会,建立“亲·清月谈”制度,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与企业家交朋友、面对面听意见,以此引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前提下大胆与企业家交往。出台《关于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涉及民营企业应把握的若干要求》,明确提出要尊重历史、尊重市情、尊重实际,客观看待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涉案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培育新时代机关“上精神”,精心打造有品格、有品质的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淬火”主题活动之“熔炼再铸亮剑试锋”行动,定期举办“青年沙龙”,与山东政法学院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举办5期全员培训班,邀请高校教授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同志专题授课,组织选派150余名干部参加各级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开展系统内部巡察,发现问题48个,提出整改意见17项。坚持“纪律面前无例外”,受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信访举报22件次,组织处理22人,其中调离3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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