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8年12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发改委副主任古金钊介绍东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有关情况。

《东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情况

2018年12月8日,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东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至此,《东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参加山东代表团讨论和2018年6月,视察山东时先后给山东提出要求。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对全市实施乡村振兴作出安排部署,力争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为此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共同组成专班,编制了《东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规划》编制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一是全面动员部署。5月1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组织专班深入学习研究国家、省乡村振兴规划等政策文件,深入各县区、黄三角农高区、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进行调研,赴潍坊、威海、浙江等地进行学习考察,组织专题研讨会等,共整理汇集材料446份,项目319个,较为系统全面地掌握了市内外“三农”工作的基本情况。三是引进高层智库。在汇聚内力的同时,引进外智,与省社科院开展合作,请高层次的专家团队参与《规划》起草编写。四是广泛征求意见。《规划》形成初稿后,分三轮征求了市级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意见。7月27日在济南召开了有省发改委,省委农工办,浙江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省社科院等单位专家教授参加的评审会。8月份形成送审稿,9月份起根据六届四次会议精神进行修订,11月份先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

《规划》围绕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国家和省乡村振兴规划为依据,以市委六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为遵循,牢牢把握“五个振兴”的要求,立足东营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确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定位和工作思路,确保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规划》编制工作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演变态势的分析研判,明确发展定位,增强《规划》引领性、前瞻性。二是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要义,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三是全面贯彻融合聚焦发展理念,努力提升一体化发展理念。四是以重大项目、重大行动、重大工程为关键抓手,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五是以村庄为主战场,分类有序推进示范片区建设。

三、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除前言外,共分为11章、42节,包括21个专栏,共计7万余字。从内容上看,可以分为五大板块:

第一大板块是规划基础。主要包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我市农业农村取得的发展成就、面临的发展环境、发展机遇和遇到的问题、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等内容,构建了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指标体系。

第二大板块是空间布局。主要包括统筹城乡发展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分类推进村庄发展等内容。

第三大板块是核心任务,即《规划》确立的“五个振兴”。

一是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振兴;二是培育引进多层次人才,推动人才振兴;三是加强乡村文明建设,推动文化振兴;四是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生态振兴;五是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推动组织振兴。

第四大板块是体制改革及制度供给。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强化要素支撑;深化人才、土地、资本等供给改革,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重点实施创业增收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农村公共服务提升行动等14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

第五大板块是实施保障。主要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形成是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统筹协调,全市“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三农”工作队伍、创新规划实施机制等内容。围绕市级规划实施,相关市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规划或方案,尽快形成“1+N”的乡村振兴规划政策体系。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分级评价。建立规划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后评估。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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